記者李欣芳/專訪

各界紀念二二八大屠殺六十週年之際,身為受難者家屬的二二八和平促進會秘書長張秋梧受訪時直言,二二八事件尚未完全平反,疾呼制定「二二八事件特別法」,追究元凶蔣介石的責任,並以國民黨黨產而非納稅人的錢賠償二二八家屬。

她強調,「沒有追究元凶,不算真正的平反」,唯有釐清責任歸屬,透過司法審判追究加害者的責任,相關當事人認錯,才能撫平二二八家屬心中的創傷,否則她一輩子也不甘願。

張秋梧表示,現行的「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」,使用「補償」而非「賠償」,前者有同情的意味,改為賠償才能凸顯真正認錯的意義;甚至應直接制定特別法,明訂對加害者的追訴不限定時效。

二二八事件迄今一甲子,仍未懲凶究責,張秋梧心中不平。她感嘆說:「這是台灣人不爭氣」,二二八受難者家屬要求追懲元凶,是依法要求的權利,有人認為如今再對二二八事件究責,會造成族群對立,她的看法恰好相反,家屬要求懲凶究責的權利不容被抹煞。

張秋梧說,不必讓所有外省人背負二二八的原罪,才能真正促進族群融合,如今,她也能接納外省籍民眾,他們家即娶了外省媳婦。

張秋梧指出,蔣介石就是二二八事件的元凶,當年是蔣下令第二十一師來台鎮壓,雖然蔣已過世,仍應透過司法審判予以定罪,留下歷史紀錄,唯有釐清歷史真相與責任,才有後來的寬恕問題;但去年二二八基金會發表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,指蔣介石是事件元凶後,民進黨政府接下來做了什麼?政府應替家屬懲凶究責。

張秋梧強調,懲凶究責不是對舊國民黨政權的清算、鬥爭,但當年加害的是國民黨政權,國民黨的黨產不少是接收日產而來,也涉及侵占台灣人民的財產,因此,應以國民黨黨產賠償二二八家屬。
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7/new/feb/27/today-fo8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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